根据省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厅工作部署,我局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工作,其中部分符合 “免报直发”用人单位,经我中心多方查询和联系仍无法获取到其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导致“免报直发”资金拨付不成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请相关企业及时与宁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系,补充完善银行账户信息。
公告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22日。
按照省人社厅工作要求经2次公告,公告结束仍未完善银行账户信息的用人单位,均视为选择自主申报模式。企业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自主申报,申报渠道:全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
联系科室:工伤失业保险管理科 0563-4022130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需完善账户信息用人单位名单
宁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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