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1号)
2、《关于印发<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通知》(宣人社秘〔2022〕77号)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申请认定就业见习基地后,吸纳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等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为3-12个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三、补贴时间
2022年每季度兑现一次(实施期间若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四、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助,按照人均100元、2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补助。
五、申领程序
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无误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人社部门相应账户,由人社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企业账户。
六、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统一提交纸质材料,清单如下:
1、《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
2、《宁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生活补贴费用核发表》;
3、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贴的银行代发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七、其他说明
1、企业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4、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八、办理地点:宁国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七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咨询电话:0563-401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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