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的工作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35号)
二、服务对象: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4.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5.残疾毕业生
6.特困生
7.退捕渔民家庭毕业生
三、办事材料:
求职创业补贴纸质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受理条件:
符合服务对象要求,按照省规定时间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申报。
五、办事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申请。
2.系统自动比对、审核。
3.系统比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提交书面材料进行人工审核。
4.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发放补贴资金
六、书面材料审核地点: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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