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3014637M/202209-00030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 |
发布机构: | 汪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汪溪街道廉政风险点一览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 4 | 对材料不齐全或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不履行告知义务,借机吃拿卡要,向当事人索取好处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 | 农发办具体经办人 |
审查过程中,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中 | 2、坚持政务公开,明确工作程序、时限等,按照核准规定办理,并公示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 | 农发办部门负责人 | ||
在审批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截留资金;忧亲厚友,审批标准不公平、公开 | 高 | 3、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 农发办分管领导 | ||
批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要求当事人给予好处 | 低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 农发办具体经办人 |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4 | 对于违法事实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不够条件强行立案,损害当事人利益 | 低 | 1、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 城管中队具体经办人 |
对案件调查过程中,隐报或擅改调查结果的;办案过程中把关不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错误处罚决定的 | 低 | 2、内部监督检查,对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 城管中队具体经办人 | ||
审批过程中,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随意从轻或减轻处罚,不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要求当事人给与好处。 | 中 | 3、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城管中队部门负责人 |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 城管中队分管领导 | ||||
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城管中队具体经办人 | |||
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处罚 | 1 | 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就学的监护人暗示其请客送礼以免于处罚 | 低 | 1、加强义务教育宣传; | 分管领导 |
2、对违规操作的严厉查处; | 教体干事 | ||||
3、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 | |||||
种苗造林补助费的受委托给付 | 4 | 故意刁难申请人,利用各种方法收取额外费用;不能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借机向申请人收取好处。 | 低 | 1、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林业员 |
现场勘查中收取当事人好处,擅自降低标准,导致检查结果不客观;随意修改勘察结果,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 低 | 2、现场勘察过程中执行回避制度,多人参加现场踏勘; | 林业员 | ||
擅自降低标准,帮助当事人作假,以权谋私、厚此薄彼;对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以此对当事人吃拿卡要。 | 中 | 3、明确工作程序、时限等,按照补助发放标准规定办理; | 林业站站长 | ||
资金发放不到位,擅自截留资金,向当事人索要财物好处 | 高 | 4、完善监督制度,对种苗造林补助发放进行公开公示,拓展纪检监察和信访受理渠道,加强群众监督。 | 林业站站长 | ||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 | 3 | 办理人情案,对应立案不立案,对不够条件的勉强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 低 | 1、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 城管中队部门负责人 |
避重就轻调查取证,不进行告知,不听取当事人申辩,借机找当事人索取钱财物 | 低 | 2、实行一次性告知,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城管中队具体经办人 | ||
不恰当适用法律,为当事人逃避处罚,擅自更改处理决定,利用职务之变为他人谋私 | 中 | 3、严格层级审批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党纪党规。 | 城管中队分管领导 | ||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2 | 在落实处罚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截留资金;优亲厚友,处罚标准不公平、公开。 | 高 |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 经发办具体经办人 |
2、加强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及时处理纠正,对未及时做出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 |||||
上报案件处理情况时顾及人情,不据实上报 | 中 | 3、建立处罚台帐,对处罚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及时上报。 | 经发办部门负责人 | ||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1 | 优亲厚友,考虑自身和当事人的利益,该强制实施的措施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削减行政强制的规范性。 | 低 |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大局观念和廉政意识; | 防汛指挥部负责人 |
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学习,明确强制实施的条件和程序。 | |||||
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1 | 优亲厚友,考虑自身和当事人的利益,该强制实施的措施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削减行政强制的规范性。 | 低 |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大局观念和廉政意识; | 国土所所长 |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学习,明确强制实施的条件和程序。 |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理措施 | 4 | 徇私舞弊,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应予立案的有案不报,或收受当事人的好处,给当事人通风报信 | 低 | 1、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 派出所具体经办人 |
调查过程中,给当事人出谋划策;或收受当事人的好处,随意降低处罚标准。 | 低 | 2、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严格落实层级审批制度,对重大案件予以集体讨论; | 派出所具体经办人 | ||
为牟利或受他人请托,乱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改变行政处罚定性、种类、幅度或者重责轻罚、轻责重罚,造成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 | 中 |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执行强制措施; | 派出所所长 | ||
擅自截留、私分、挪用处罚财物,或者强制执行不按决定标准执行,优亲厚友 | 高 | 4、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 派出所具体经办人 | ||
脱盲证书核发 | 2 | 1、调查摸底上报工作中顾及人情关系, | 中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 | 民政所工作人员 |
2、不能按规定条件违规核发相关证明; | 中 | 2、加强法规法纪、作风纪律方面教育; | 民政所工作人员 | ||
3、在证明核发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腐败行为的; | 中 | 3、健全完善约束机制,强化自律,坚决拒收礼 | 民政所工作人员 | ||
蓄滞洪区内居民的承包土地、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的登记 | 3 | 登记时收受贿赂,现场调查情况不如实记入登记表,代替当事人签署意见伪造笔录。 | 低 | 1、加强人员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等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 水利员 |
登记后不组织张榜公示,收受财物,利用工作之便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有关材料,为当事人争取好处;或者优亲厚友,谋取私利 | 中 | 2、公开补偿程序和标准,及时公示登记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水利员 | ||
建档立卡工作管理不完善,出现缺漏,或者为获取不当蓄洪补偿擅自修改已登记材料 | 低 | 水利员 | |||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登记 | 1 | 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人为设置障碍索要钱财物好处,不说明原因及依据,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受人情关系干扰或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人社所具体经办人 |
2、坚持政务公开,明确工作程序、时限等,按照核准规定办理,并公示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 | |||||
3、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3 | 人为设置障碍索要钱财物好处,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认真细致调查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岗位责任,凭详细材料予以办理; | 社事办具体经办人 |
收受当事人好处,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受理,或者认为设置障碍刁难当事人,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 低 | 2、加强思想教育,端正工作态度,坚持廉洁底线。 | 社事办具体经办人 | ||
对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的真实性调查不明,核实不准,收取当事人的钱物,对不符合情况的予以开具婚育证明 | 中 | 社事办主任 | |||
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的证明 | 3 | 因人情或私利,帮助应当进行B超检查或孕检的人群逃避检查,或为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 | 低 | 1、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认真细致调查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岗位责任; | 社事办具体经办人 |
收受当事人的贿赂、接受宴请,不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报告单,或未经检查直接开具报告单 | 中 | 2、认真组织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 社事办主任 | ||
不给好处不办事,故意延迟发送报道单至当事人管理地 | 低 | 3、强化廉政意识,在物质引诱面前不动摇,不贪不贿。 | 社事办主任 | ||
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 | 1 | 对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人为设置障碍索要钱财物好处,不说明原因及依据,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受人情关系干扰或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 低 | 1、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政策; | 社事办具体经办人 |
2、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对违规办事的人员进行严厉惩罚; | |||||
3、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强社会监督。 |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 | 2 | 接受当事人请托,放宽条件办理人情审核,或者接受当事人宴请、贿赂,虚报、瞒报核实内容。 | 中 | 1、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公布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所需的条件和材料; | 社事办主任 |
2、加强办事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流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 | |||||
3、社事办公室主任定期检查申请办证受理情况; |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过程中,拖延推诿,借机向当事人吃拿卡要。 | 中 | 4、公布监督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 社事办主任 | ||
兵役登记 | 4 | 对材料不齐全或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不履行告知义务,借机吃拿卡要,向当事人索取好处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 | 武装部具体经办人 |
登记过程中,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中 | 2、坚持政务公开,明确工作程序、时限等,按照核准规定办理,并公示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 | 武装部负责人 | ||
优亲厚友,审批标准不公平、公开。 | 低 | 3、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 武装部负责人 | ||
批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要求当事人给予好处 | 低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 武装部具体经办人 | ||
购买毒性中药的证明 | 4 | 1、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 中 | 1.严格执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号公布)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会议研究报机关领导班子会审定。 | 民政部门负责人 |
2、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 |||||
3、反馈环节:不按时将审核结果反馈购买毒性中药者。 | |||||
4、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 | |||||
个人启事、声明等广告的证明 | 3 | 1、不能按规定条件违规核发相关证明; | 低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2.加强法规法纪、作风纪律方面教育; | 综治办负责人 |
2、在证明核发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腐败行为的; | |||||
3、健全完善约束机制,强化自律,坚决拒收礼品馈赠及宴请 | |||||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 3 | 1、不按政策规定裁决;2、收受当事方好处;3、在裁决过程中不依法办理,有腐败行为的;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2.及时公开裁决结果;3.加强巡查督导力度,及时查找问题. | 国土所具体经办人 |
制定植树造林规划 | 1 | 1、编制规划中可能出现以权谋私等不廉洁行为。 | 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党规的学习,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 林业部门分管领导 |
2.建立问责制度,加强问责力度; | |||||
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承包土地调整批准 | 2 | 1.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2.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擅自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 国土所所负责人 |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 2 |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 集建办负责人 |
2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进行登记环节登记不仔细,出差错 | |||||
对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审核 | 2 |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 民政所具体经办人 |
2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
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审核 | 2 | 1、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审核;2出证环节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不履行监督责任。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2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集建办具体经办人 |
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审核 | 2 | 1、违法违规出具预审意见;无法定理由超时处理;擅自改变审查结论。 | 中 | 1、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2、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 | 集建办负责人 |
2、办理人员未按时制作预审意见;不履行送达程序。 | |||||
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 2 | 1、违法违规出具预审意见;无法定理由超时处理;擅自改变审查结论。 | 中 | 1、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2、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 | 城建部门具体经办人 |
2、办理人员未按时制作预审意见;不履行送达程序。 |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2 | 1、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审核;2出证环节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不履行监督责任。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2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城建部门具体经办人 |
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公告 | 1 | 1、未按规定程序审查规划草案;未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专家评审、或部门联审:未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或同专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顾;未按规定程序对规划报批前以征求公众意见。 | 中 | 1.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履行规划批前公告程序,在固定场所、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城建部门具体经办人 |
采取措施实施土地整理 | 3 | 1、采取措施实施土地整理;2、未按具体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放松施工质量要求。3、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予以验收通过的。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成立调查小组,实行调查过程要公正、公开、透明;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及时上报。 | 城建部门具体经办人 |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 2 | 1、未严格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和编制图表。2未按规定程序对报批前图表征求公众意见;未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同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中 | 1.严格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和编制图表。2、严格履行报批前公告程序,在固定场所、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 国土所具体经办人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2 | 1、对县国土局根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未及时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2、未及时收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意见。 | 中 | 1、及时按照县国土局根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编制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及时予以公告;及时收集意见;及时报送补偿、安置方案。 | 国土所具体经办人 |
安置补助费用使用情况监督 | 3 | 1、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补助方案未进行公布。2.符合安置补助人员应登记而未登记的或不符合安置人员予以登记的。3在测量计算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3、加强监管力度。 | 城建部门具体经办人 |
耕地占用税免征或减征的审核 | 2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城建部门具体经办人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许可的初审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集建办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负责人及具体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经办人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村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审核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集建办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负责人及具体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经办人 | |||
4、核发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申请条件的审核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集建办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负责人及具体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经办人 | |||
4、核发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 4 | 1、在审批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集建办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审批程序或条件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负责人及具体 | |||
3、在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经办人 | |||
4、审批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的责令退回 | 4 | 1、在管理过程中不按政策办事;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各乡镇政府 |
2、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向当事人吃拿卡要;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
本管辖区域内的 | 4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实施预防与控制;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农发办 |
动物疫病预防与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负责人及具体 | ||
控制工作管理 | 3、在实施防控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经办人 | ||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调集征用 | 3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进行紧急征用的;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农发办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负责人及具体 | |||
3、在实施紧急征用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经办人 |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 | 3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实施应急处理;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农发办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负责人及具体 | |||
3、在应急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经办人 | |||
组织开展动物疫情强制免疫 | 3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实施强制免疫;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农发办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负责人及具体 | |||
3、在应急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经办人 | |||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 | 1 | 对本地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不当、监督不到位;发现污染不及时制止,漏报、迟报、瞒报,对违法违规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查办等。 | 中 |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 | 分管领导 |
捕杀狂犬、野犬 | 4 | 对狂犬、野犬情况摸底排查不仔细、不认真,或者接受请托对排查情况不据实上报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则制度对狂犬、野犬进行捕杀; | 农发办具体经办人 |
对狂犬、野犬情况的举报不重视,收取好处对该捕杀的不予处理 | 低 | 2、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 农发办具体经办人 | ||
宣传工作不到位,时常优亲厚友,标准不一。 | 低 | 3、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 | 农发办具体经办人 | ||
考虑到利益无害化处理不及时、不到位 | 低 | 农发办具体经办人 |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血吸虫警示标志行为的责令修复或赔偿损失 | 1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血吸虫警示标志行为的赔偿款项挪为私用,或优亲厚友擅自降低赔偿标准 | 中 | 1、学习《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标准,加强公示公开,做到透明公正; | 分管领导 |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 |||||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 2 | 对必要的预防经费发放不到位或挪为他用 | 高 | 1、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 分管领导 |
2、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 | |||||
供应用于预防和控制疫情所必需的药品、生物制品、消毒药品、器械等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发放 | 中 | 3、做好预防控制疫情的资金和物品发放台账,并做好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卫生员 | ||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 3 | 对建设和改造申请相关材料和证明审核不严格,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核通过,或在建设改造行为中有以权谋私行为。 | 低 | 1、实行层层负责制和工程质量追究制,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具体; | 卫生员 |
建设改造工程不进行招投标,或者不按照招投标规定流程操作,存在暗箱操作 | 中 |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廉政意识; | 分管领导 | ||
不按验收标准认真核查验收,对不达标的建设改造项目予以通过。 | 低 | 3、进行全日制跟踪督查, 建立督查台账;4、加强社会监督。 | 卫生员 |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 2 | 在招标或拍卖时滥用职权 | 中 | 1、严格执行国有、集体林权进场交易制度 | 林业站站长 |
2、严肃查处受让方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滥砍滥伐林木的行为; | |||||
受到流转方指使,随意低值高评或高值低评森林资源资产 | 高 | 3、对已经办理林权流转的山林,合理建立台账,掌握实情,跟踪管理。 | 林业站站长 |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 2 | 调解或协商时不公正,接受请托人好处,现场仲裁检定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规程进行调解处理,导致结果不公正。 | 低 | 1、建立受理台账,定期进行抽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 林业站站长 |
顾及人情关系而不予上报或谎报 | 低 | 3、纪检跟踪督察,受理举报投诉;4、及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林业员 | ||
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 | 2 | 摸底监测过程中,考虑到个人与他人利益,对发现的病虫害监测结果不能及时上报处理 | 低 | 1、健全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 农发办具体经办人 |
接受请托,对监测档案不按照实际填写 | 低 | 2、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档案,掌握林业有害生物的动态变化情况; | 农发办具体经办人 | ||
森林火灾的预防、调查核实、扑救及验收 | 3 | 设置防火设施过程中,对物资购置以次充好,从中获取不当利益 | 中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 综合执法办 |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要求防治火灾; | |||||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警惕性; | |||||
组织扑救、核实、验收时,不根据火灾的实际情况上报,为谋取利益为当事人虚报、瞒报 | 中 | 4、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要求,落实责任制; | 综合执法办 | ||
医疗、抚恤金发放不到位,优亲厚友、违规发放 | 中 | 5、建立物资发放台账,并进行公开公示。 | 综合执法办 |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 1 | 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就学的监护人,暗示其请客送礼以免于处罚,或者收受好处,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督促流于形式 | 低 | 1、加强义务教育宣传; | 分管领导 |
2、对违规操作的严厉查处; | 教体干事 | ||||
3、加强执法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 | |||||
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改正 | 1 | 收受好处,对侵占、破坏学校场地、设备的督促流于形式,不要求其整改 | 低 |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明确要求; | 分管领导 |
2、对违规操作的严厉查处。 | 教体干事 | ||||
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 1 | 对学校周边网吧的不适合场所的设立采取默许的态度,或从中收取好处 | 低 | 1、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群众监督举报; | 分管领导 |
2、加强工作人员素质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教体干事 |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1 | 默许招用童工行为 | 低 | 1、畅通举报渠道,拓展信息收集方法; | 人社局具体经办人 |
2、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用工的宣传教育。 | |||||
采取措施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 1 | 碍于人情往来,对存在的幼儿不接受学前教育情况听之任之、不予管理 | 低 | 1、加大对学校、家长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宣传; | 分管领导 |
2、严格措施的执行,对幼儿不接受学前教育情况严肃要求整改。 | 教体干事 | ||||
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监督 | 3 | 1.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监督检查中收受当事方好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具体承办人 | |||
3.对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擅自降低标准的。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组织人员、调集物资支援灭火 | 2 | 1.不按防火预案或现场指挥部要求,任意调集人员物资的;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火灾消除后,不按规定对人员、物资进行补偿,或将补偿款物据为己有的。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具体承办人 | |||
3.加大监管,对补偿金额实施公开。 |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 处理 | 2 | 1.收受当事方好处,疏于管理,对安全事故当报不报的;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监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工作中,玩忽职守的。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2 | 1.收受当事方好处,疏于管理,对安全事故当报不报的;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监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工作中,玩忽职守的。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采取多种水土保持措施 | 3 | 1.不按规定形成水土保持联动机制,致多发人为地质灾害的;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收受好处,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该制止不制止的;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玩忽职守,疏于对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的管控;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3 | 1.收受好处,不按规定加强对农业开发、生产建设等活动的管理; | 低 |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擅自批准取土、挖沙、采石等活动;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具体承办人 | |||
3.玩忽职守,疏于对乡村公路、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小型水工程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监督管理。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设立保护标志,保护饮用水水源 | 2 | 1.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在水源保护地设置警示标志;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收受好处,对可能影响水源的建设项目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 3 | 1.违法违规或不按法定权限、程序实施强制; | 低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2.通过党风廉政、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实施水污染应急处理过程中有腐败行为。 |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杜绝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 ||||
汛前检查 | 4 | 1.储备防汛抢险物料过程中虚报冒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进行汛前检查;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后,对紧急调用的物资不进行补偿或做出过高补偿;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4.灾后的生产生活救助中,不公平公正,或贪污腐败的。 | |||||
防汛准备 | 4 | 1.储备防汛抢险物料过程中虚报冒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进行汛前检查;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后,对紧急调用的物资不进行补偿或做出过高补偿;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4.灾后的生产生活救助中,不公平公正,或贪污腐败的。 | |||||
在紧急防汛期组织动员抗洪抢险,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4 | 1.储备防汛抢险物料过程中虚报冒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进行汛前检查;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后,对紧急调用的物资不进行补偿或做出过高补偿;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4.灾后的生产生活救助中,不公平公正,或贪污腐败的。 | |||||
当洪水威胁安全时组织人员撤离 | 4 | 1.储备防汛抢险物料过程中虚报冒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进行汛前检查;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后,对紧急调用的物资不进行补偿或做出过高补偿;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4.灾后的生产生活救助中,不公平公正,或贪污腐败的。 | |||||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 4 | 1.储备防汛抢险物料过程中虚报冒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进行汛前检查; |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 具体承办人 | |||
3.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后,对紧急调用的物资不进行补偿或做出过高补偿; |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 ||||
4.灾后的生产生活救助中,不公平公正,或贪污腐败的。 | |||||
蓄滞洪区内居民财产变更核 实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政自觉性;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用地审批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审核过程中吃拿卡要;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
4.审核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4.加强对蓄滞洪区居民财产变更核实过程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蓄滞洪区内居民补偿金的审核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政自觉性;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审核的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 | 具体承办人 | |||
3.在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 |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
4.审核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4.加强对蓄滞洪区运用补偿金审核过程的全程监督,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对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生产生活协助及矛盾纠纷调解 | 3 | 1、在调解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低 |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 综治办负责人 |
2、在处理过程中吃拿卡要; | |||||
3、在调解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组织开展抗旱工作 | 3 | 1、在抗旱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 水利部门具体经办人 |
2、在抗旱过程中吃拿卡要,徇私舞弊; |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 水利部门负责人 | |||
3、宣传落实工作过程中不公开、公平、公正。 | 3.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水利部门具体经办人 | |||
3、实行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把关。 | |||||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审核 | 4 | 1、在审批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民政部门分管领导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民政部门具体经办人 | |||
3、在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中故意造假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4、强化审计监督; | 民政部门分管领导 | |||
4、审核发放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民政部门具体经办人 | ||||
发生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审核 | 2 | 1.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 低 | 1.各镇人民政府建立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审核监管档案,客观公正地记录和反映补助对象的审核情况,实行规范化管理。2.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财政、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3.各镇人民政府公布纪律监察部门的电话或者电子邮箱,接受蓄滞洪区内村(居)民对审核争议事项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 | 民政部门负责人 |
发生自然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 3 | 1、组织不力、救援不及时; | 低 | 1.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2.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3.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
2在应急过程中吃拿卡要; | |||||
3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 | |||||
对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 | 4 | 1、在调解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调解受理程序;公示调解办理结果; | 综治办具体经办人 |
2、徇私舞弊、贪污受贿;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
3、在调解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在调解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民间纠纷处理决定执行 | 5 | 1、不按政策规定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受理条件及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信访部门具体经办人 |
2、在处罚中弄虚作假;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
3、向处罚对象吃拿卡要;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收受当事方好处;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5、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
未经煤矿企业同意在煤矿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间内在该土地上种植、养殖、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 | 5 | 1、不按政策规定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受理条件及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国土所负责人 |
2、在处罚中弄虚作假; | |||||
3、向处罚对象吃拿卡要; | |||||
4、收受当事方好处; | |||||
5、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急救救援演练 | 2 | 中 |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 综合执法办具体经办人 | |
1、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履职不力的; |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 | ||||
2、在实施宣传、救援演练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3.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
临震应急期的检查及应急措施 | 2 | 1、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履职不力的; | 中 |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 综合执法办具体经办人 |
2、在实施临震应急检查落实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 | ||||
3.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信息公告、应急防范和抢险救灾准备 | 2 | 1、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履职不力的; | 中 |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 综合执法办具体经办人 |
2、在实施抢险救灾应急防范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 | ||||
3.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
地震灾情后组织抢险及提供救助 | 4 | 1、在上报灾情中有玩忽职守、虚报瞒报、滥用职权的;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受理上报材料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民政部门具体经办人 |
2、违规违法上报灾情,擅自增设、变更涉及上报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
3、在上报过程中吃拿卡要;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在救助发放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截留资金;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 3 | 1、玩忽职守、虚报瞒报、滥用职权、履职不力的;2、发现灾情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3、巡回检查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险情; | 中 |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险情的防控知识; | |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对处置地质灾害险情的工作能力。 | |||||
3.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
采取措施保护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 | 2 | 1、实施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履职不力的;2、实施环境生态保护过程中的其他违法行为; | 中 |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 环保部门具体经办人及环保部门负责人 |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 | |||||
3.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
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监督和制止 | 3 | 1、违法违规违反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宣传普及焚烧秸秆行为危害; | 环保部门具体经办人及环保部门负责人 |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履职不力的;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
3、在实施秸秆禁烧工作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
采取措施拯救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的危害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林业站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初审 | 4 | 1、在审批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3、在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4、审核发放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受理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林业站负责人 |
矿产资源保护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无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 3 | 1、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在检查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3、审核发放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
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 3 | 1、在管理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在管理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3、管理、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审计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 3 | 1、组织不力,救援不及时;2、在救援过程中吃拿卡要;3、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
安全监督和特大安全事故防范 | 4 | 1、组织不力,救援不及时;2、在事故防范过程中弄虚作假;3、截留或挪用资金;4、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的初审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民政所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对乡镇敬老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 | 4 | 1、检查过程中把关不严;2、在检查中弄虚作假;3、向检查对象吃拿卡要;4、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民政所负责人 |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 | 5 | 1、管理中把关不严,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2、村、乡镇负责征收人员对政策掌握不准,造成不良后果。3、因为申请人是熟人或亲属而放松对申请人资料的严格把关。4、事物繁杂,工作顾此失彼,未能高度负责。5、对法律法规没有足够的认识,造成材料搜集不全。 | 中 |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政自觉性;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用地审批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4.加强对五保对象入乡镇敬老院审批过程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民政所负责人 |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核销审核 | 5 | 1、管理中把关不严,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民政所负责人 |
2、村、乡镇负责征收人员对政策掌握不准,造成不良后果。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
3、因为申请人是熟人或亲属而放松对申请人资料的严格把关。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事物繁杂,工作顾此失彼,未能高度负责。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5、对法律法规没有足够的认识,造成材料搜集不全。 | |||||
对五保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及终止供养服务协议 | 5 | 1、审核中把关不严,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民政所负责人 |
2、在处罚中弄虚作假;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
3、向处罚对象吃拿卡要;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截留或挪用资金;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5、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
落实拥军优属工作,开展优抚 | 2 | 1、在优抚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民政所负责人 |
2、对拥军优属工作检查督办不严,导致拥军优属工作不达标。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的优待办理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民政所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的初审 | 7 | 1、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带情绪到工作中来。 | 中 | 1、思想道德风险做到端正心态,认真工作 | 民政所负责人 |
2、工作繁忙,放松对质量的要求。 | 2、岗位职责风险做到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抓紧提高业务水平 | ||||
3、村、乡镇负责征收人员对政策掌握不准,造成不良后果。 | 3、制度风险做到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工作认真、积极、负责,及时完成平时的工作。 | ||||
4、因为申请人是熟人或亲属而放松对申请人资料的严格把关。 | |||||
5、事物繁杂,工作顾此失彼,未能高度负责。 | |||||
6、对法律法规没有足够的认识,造成材料搜集不全。 | |||||
7、没有及时的收集相关的数据。 | |||||
医疗救助对象审核 | 4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而予以核准的;3、擅自增设、变更审批程序或条件的;4、对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5、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高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5、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民政所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 4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而予以核准的;3、擅自增设、变更审批程序或条件的;4、对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5、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高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5、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民政所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就业援助 | 4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而予以核准的;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中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5、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社事办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 | 4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而予以核准的;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中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23、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社事办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组织实施老年人救济 | 3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而予以核准的;3、擅自增设、变更审批程序或条件的;4、对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5、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高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18、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民政所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委托组织代收捐赠款物 | 2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而予以核准的;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低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18、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民政所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 6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而予以核准的;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中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5、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无 |
组织协调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 | 2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而予以核准的;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 低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5、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无 |
物业管理区域调整 | 4 | 1、审查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实事求是,证据完整、确凿; | 中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5、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无 |
2、决定环节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 |||||
3、事后监管责任:跟踪督办; | |||||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 3 | 1.备案责任:依程序对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备案; | 低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5、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无 |
2.监管责任: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情况监督; | |||||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督促或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 | 3 | 1、告知责任: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换届的,在届满2个月前,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乡镇,在社区领导和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 低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2、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无 |
2、督促责任:逾期未换届的,由乡镇督促业主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 | |||||
3、落实责任:督促后2个月,仍不能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的,乡镇负责成立由社区领导的,社区、业主代表组成的筹备组,负责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程指导。 | |||||
建设单莅临时管理规约的备案 | 1 | 1.备案责任:依程序对建设单莅临时管理规约进行备案; | 中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2、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无 |
2 | 2.监管责任:对建设单莅临时管理规约的监督; | 低 | |||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检验现居住地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1 | 1、信息告知阶段责任:依法规、按照程序告知检查内容; | 中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2、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社事办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2 | 2、检查阶段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组织进行检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合法证件。 | 低 | |||
3、结果反馈阶段责任:依据检查情况做出检查结果。 | |||||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 2 | 1、信息公开阶段责任:依法规、按照程序公示监督检查内容; | 高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2、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社事办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2 | 2、监督检查阶段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组织进行检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合法证件。 | 中 | |||
1 | 3、决定阶段责任:依据考核情况作出检查结果。 | 低 | |||
4、事后监督责任:开展后续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 | |||||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 3 | 编制计划阶段: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 低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2、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社事办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统计宣传阶段: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 | |||||
发放实施阶段: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 |||||
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 2 | 不能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监检工作现状,做好针对性工作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社事办具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体经办人 | ||||
3、强化处罚监督; | |||||
在检查过程中不作为,收受礼金或有价证券 | 低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社事办分 | ||
管负责人 | |||||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 2 | 未按规定管理和发放计生药具;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社事办具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体经办人 | ||||
3、强化处罚监督; | |||||
未做好药具质量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 中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社事办分 | ||
管负责人 | |||||
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组织实施 | 1 | 1.对工作检查时把关不严,降低检查标准; | 低 | 1.严格按照工作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 社事办具 |
2.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做到有法必依、敢于执法; | 体经办人 | ||||
3.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
户籍所在地已婚妇女申请再生育的审核 | 3 |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对不符合条件的违规受理,,借机吃拿卡要,向当事人索取好处; | 中 | 1、加强对《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 社事办具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体经办人 | ||||
审查过程中,优亲厚友或收受好处,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影响审核的公正性; | 3、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 社事办具 |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 体经办人 | ||||
审查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或故意提出不合理要求,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社事办 | ||||
负责人 | |||||
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的补助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 中 | 1.加强公开。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社事办具 |
2.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接受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体经办人 | ||||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 中 | 3.严格监督。每月通报再生育证办理情况,追究办理超时责任。严格执行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社事办具 | ||
体经办人 | |||||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 中 | 社事办具 | |||
体经办人 | |||||
决定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中 | 社事办分 | |||
管负责人 | |||||
办结环节: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 中 | 社事办分 | |||
管负责人 | |||||
送达环节: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批件 | 中 | 社事办 | |||
负责人 | |||||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审核 | 3 | 审核中把关不严,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社事办具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体经办人 | ||||
向申请对象吃拿卡要 | 低 | 3、强化处罚监督; | 社事办具 |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体经办人 | ||||
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中 | 社事办分 | |||
管负责人 | |||||
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初审 | 4 | 不依法受理,对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对不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条件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 低 |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行为。 | 社事办具 |
2.坚持依法受理,按规定程序鉴定,结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体经办人 | ||||
不按《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程序鉴定、结论,造成工作失误 | 低 | 3.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规定对象进行公示。 | 社事办具 | ||
4.建立举报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查处。 | 体经办人 | ||||
不按病残儿鉴定结论审查、批准生育二孩,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 低 | 社事办具 | |||
体经办人 | |||||
在病残儿鉴定审批过程中,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谋取私利。 | 低 | 社事办分 | |||
管负责人 |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2 | 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对不符合条件的违规受理,借机向当事人索取好处 | 低 | 1、加强对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 社事办具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体经办人 | ||||
审查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或故意提出不合理要求,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3、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社事办分 | ||
管负责人 | |||||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审核 | 3 | 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对不符合条件的违规受理,借机吃拿卡要,向当事人索取好处 | 低 | 1、加强对《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 社事办具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体经办人 | ||||
审核过程中,优亲厚友或收受好处,擅自改变病残儿鉴定标准,影响审核的公正性 | 低 | 3、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社事办具 | ||
体经办人 | |||||
.审查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或故意提出不合理要求,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低 | 社事办分 | |||
管负责人 | |||||
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未如实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责令改正 | 2 | 对不能如实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不予指正,借机接受吃请,向当事人索取好处 | 低 | 1、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 社事办具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体经办人 | ||||
决定环节对不能如实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单位需计入信用档案时不计入档案,暗示当事人给予好处。 | 低 |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社事办分 | ||
管负责人 | |||||
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 1 | 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相关规定,对违反计生政策对象进行催缴社会抚养费时,收取当事人好处而降低标准。 | 高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社事办具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体经办人 | ||||
3、强化审计监督; |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对已登记应征公民组织体格检查和相关核查 | 3 | 政治审查过程中,擅自增设、变更涉及政审程序或条件的,优亲厚友,从中收受好处,不按规定政治审查 | 低 | 1、加强对 《征兵工作条例》及《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武装部 | ||||
3、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负责人 | ||||
审查决定环节消极处理或故意提出不合理要求,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低 | ||||
武装部 | |||||
负责人 | |||||
对已登记当事人,不履行组织进站体检义务,借机吃拿卡要,向当事人索取好处 | 低 | ||||
武装部 | |||||
负责人 | |||||
协助开展预备役人员储备工作 | 2 | 对符合条件的信息不予收集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收集,从中收受好处 | 低 | 1、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 武装部具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体经办人 | ||||
在审查决定环节,把不符合条件的审查同意或符合条件的不予同意,从中收受好处或接受吃请; | 低 | 3、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
武装部 | |||||
负责人 | |||||
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督查 | 3 | 落实征兵工作的时候,出现不公平公正公开、索拿卡要的现象 | 低 | 1.严格落实征兵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 |
2.对财务情况进行定时公开,按照规定将内容对外公示 | 武装部 | ||||
3.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办理程序 | 负责人 | ||||
财务公开中出现公示错误、应该公示的内容没有公示的现象 | 低 | 4.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
5.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武装部 | ||||
负责人 | |||||
公务办理过程中,出现接收群众或者是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请吃的现象。 | 中 | ||||
武装部 | |||||
负责人 | |||||
处置航道淤积 | 4 | 1、在审批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3、在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4、审核发放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受理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水利站经办人 |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水利站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事故应急处理 | 3 | 1、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在检查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3、审核发放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水利站负责人 |
河道管理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水利站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水工程管理保护与监督检查 | 3 | 1、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在检查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3、审核发放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水利站负责人 |
申请廉租住房审核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民政所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对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审核 | 4 | 1、组织不力,救援不及时;2、在事故防范过程中弄虚作假;3、截留或挪用资金;4、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民政所负责人 |
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初审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民政所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申请有关社会救助的审核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民政所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 4 | 1、组织不力,救援不及时;2、在事故防范过程中弄虚作假;3、截留或挪用资金;4、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处罚监督;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民政所负责人 |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 | 5 | 1、审核中把关不严,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处罚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 民政所负责人 |
2、在处罚中弄虚作假; |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 ||||
3、向处罚对象吃拿卡要; | 3、强化处罚监督; | ||||
4、截留或挪用资金; |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
5、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 | |||||
受理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 | 4 |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民政所负责人 |
2、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 ||||
3、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
4、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
民间纠纷调处 | 1 | 纠纷调处过程中,借机索取好处或接受宴请的; | 中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16、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业务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粮食直补、农资补贴资金的审核 | 1 | 审核过程中,借机索取好处或接受宴请的; | 中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17、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业务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五保对象入敬老院批准 | 3 | 1、对材料不齐全或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不履行告知义务,借机吃拿卡要,向当事人索取好处 | 1低 | 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政自觉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用地审批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加强对五保对象入乡镇敬老院审批过程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业务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2、初审阶段,对五保对象身份不认真核实,或者顾及人情关系、接受贿赂,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予以上报审批 | 2中 | ||||
3、在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不按照规定审核把关,以权力谋取私利或者为与自己有关的人谋取利益 | 3高 | ||||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 | 1 | 审核过程中,借机索取好处或接受宴请的; | 中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19、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业务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备案 | 1 | 备案过程中,借机索取好处或接受宴请的; | 中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审批;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3、规范办事流程,明确责任分工;4、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20、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 业务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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