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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62G/202209-00061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云梯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分配标准】云梯畲族乡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2-09-01
发布日期:
2022-09-01
【分配标准】云梯畲族乡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2-09-01 10:04
来源:云梯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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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标准: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960元、1200元不等的补助。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360元,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子女死亡对象每人每年8160元,子女伤残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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