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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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205-0014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25 发布日期: 2022-05-25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25 10:23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王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豆腐厂废水、紫燕食品厂污水及固体废物移至港口生态产业园润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豆腐厂”系宁国市正味源豆制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因废水处理能力不足,按相关规定和宁国深水水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山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为污水处理厂)签订处置协议,目前该公司废水仍由污水处理厂代为处置。

建议中提到的“紫燕食品厂”系安徽云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河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固体废物主要为厨余油脂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厨余油脂交由宁国圣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宁国圣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唯一一家经我市城管局批准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后交由有处置能力的企业处置,但该公司建厂初期因污水处理站调试不稳定,部分污泥经协调由污水处理厂暂时代为处置,污水处理站运行稳定后已解除协约。目前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废水和污泥处理已自行处置。

宁国深水水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山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环评报告于2018年2月编制并由原宁国市环保局审批通过,2019年9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污水处理厂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池、事故调节池、储泥池、调理池、污泥贮存库均建有废气收集设施,废气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的二级排放标准。据调查核实,污水处理厂日常除正常收集处理南山园区的工业及生活污水外,还履行了社会责任,经市政府同意,对山核桃产区农户的加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前期,我局检查中发现,污水处理厂收集的山核桃产区农户的加工废水确实有臭味产生,我局现场要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采取密封措施,对事故调节池等前端处理工艺中产生的臭味废气进行全面有效收集处理。2021年12月,污水处理厂完成事故调节池等废气收集处理整改工作。污水处理厂污泥是通过板框高压压滤(而不是高温烘干)后存放于库房内,定期转运至港口的海创固废处置公司或中扬建材公司予以处置,综合利用。污泥压滤过程中无明显气味,但贮存和装运过程中,确实产生臭味。我局在近期检查时已要求污水处理厂必须保证污泥贮存库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泥贮存库进一步采取封闭措施,贮存和装运时尽可能缩短时间,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2022年5月7日和8日我局连续两天对污水处理厂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臭气浓度(无量纲)均小于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废气排放臭气浓度(无量纲)二级标准不超过20。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环境问题整改,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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