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家乐”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旅游经济发展
1、继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等称号后,2021年,我市正式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重点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绿色经济样板,助力我市民宿行业高质量发展。
2、严格执行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坚决否决不符合青龙湾库区总体规划及环保产业政策要求的环境污染型项目,维护库区环境质量稳定。积极配合做好库区生态红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确保港口湾灌区工程、乡村振兴生态旅游专项债等重点项目稳步向前推进。
(二)服务优先,助力民宿产业提质增效
近年来,中央及省市督查反馈我市各类保护地农家乐、民宿问题达数十个。一直以来,我局坚持服务优先,督促行业整改提升。
2017年国家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问题整改中,相比于绩溪清凉峰自然保护区内农家乐(民宿)全部关停整顿,我局督促板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49处农家乐(民宿)第一时间完成问题整改,得到上级复核组验收及肯定;2018年青龙湾生态环境巡察及库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青龙湾库区农家乐(民宿)摸排整改工作;针对省环保督查反馈皖南“川藏线”农家乐环境问题,2020年至今配合文旅部门制定《宁国市农家乐(民宿)环境污染问题整治方案》,形成《关于皖南“川藏线”农家乐、民宿环境管理工作意见》。对位置偏僻、不在环境敏感 区或 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农家乐(民宿)因地制宜的推行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等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减轻一般农家乐(民宿)环保投资负担。
(三)严格环境监管,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严格环境执法。持续对旅游区工业企业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0余件,罚款50余万元。对不符合旅游总体规划以及环保相关法律政策的“未批先建”、“散乱污”、“十五小”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关停。
2、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关联性、衍生性“散乱污”企业和其他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对青龙湾范围内的湖泊水面及河道、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连续开展生态区域违法违规建设整改工作。
3、不断提升集中处理水平。2021年5月,我局对全市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现状进行专项现场调查,形成送阅材料。目前,我市利用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1座,实际处理规模3283吨/日,建设配套污水管网109.33千米,设计服务人口26950人,实现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1年,市财政拨付45万元资金,通过政府采购,引入第三方公司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的14座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
二、存在问题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仍显不足。全市虽然已建成51座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但部分设施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仅实现了对乡镇政府驻地的14座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维工作,其他的污水处理设施仍由乡镇自主维护,资金缺口较大,工程管网、设备得不到及时修复,设备不正常使用现象依然存在。并且“十四五”期间,我市还需完成30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率目标任务。
2、农家乐(民宿)行业缺乏总体布局规划,特别是库区周边生态敏感区域较多,位于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的农家乐(民宿)因涉及违法违规建设被上级督查风险较大。农家乐(民宿)行业经营者对生态环保意识不强,在环境改善方面投入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
1、持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旅游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土地等要素空间。继续开展库区农家乐(民宿)排查整治,规范环境管理要求。
2、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在有力有效做好旅游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路径模式,打造宁国民宿经济绿色样板。
3、建议行业主管文旅部门牵头,联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全市农家乐(民宿)宿行业布局,结合我市实际,将切实可行的环境管理工作意见纳入行业规划,并严格实施。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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