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经开区管委会:根据《转发<安徽省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宣环委办〔2021〕35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参照宣城市任务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一、请住建、城管、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认真研究《安徽省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参照宣城市区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宣环委办〔2021〕35号附件2),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在建施工工地(包括房建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拆迁工程等)、主要交通道路、物料堆场、渣土运输车辆及空气质量敏感区域扬尘污染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单位等,严格对账销号。二、请各有关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及时总结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含主要做法、整治成效、典型案例及存在问题、建议)和问题排查整治清单(附件2),并自5月起,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 通过OA党政办公平台报送至生态环境分局方聪处;对问题排查不彻底、敷衍应对、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联系人:殷俊、方聪联系方式:4017433附件:转发<安徽省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年5月27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