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无户口人员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公安机关出具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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