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即将到期县级登记采矿权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提醒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现将2022年底前将到期的县级登记采矿权相关信息予以公告。请相关采矿权人按照有关规定备齐采矿登记申请资料,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至自然资源规划局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一律不予收件或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采矿权人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号码如下:
地质矿产管理科:0563-4012787
附件:即将到期县级登记采矿权有效期止时间表
2022年9月20日
即将到期县级登记采矿权有效期止时间表
序号
采矿许可证证号
采矿权人
有效期止
1
C3418812010117120082983
宁国市双溪页岩砖厂
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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