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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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卫健委2022年9月份第3周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情况一览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23 发布日期: 2022-09-23
宁国市卫健委2022年9月份第3周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2-09-23 08:38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西津街道双溪村卫生室(汪娟) 自然人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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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

宣宁卫医罚〔2022〕6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使用三氧自体血疗法于2022年4月16日至6月17日为4名患者治疗牛皮癣(银屑病)、失眠、脑梗塞等病,共收取诊疗费用3640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警告 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3640元,三、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 0.364 2022/09/16 2099/12/31 2023/9/15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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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946

47658C

1 一年 341881 2023/9/16 公开 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 行政处罚
邾海波 自然人 身份证

34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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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8

宣宁卫医罚〔202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于2022年4月16日至6月17日期间在西津街道双溪村卫生室使用三氧自体血疗法为患者治疗失眠、脑梗塞及皮肤科牛皮癣(银屑病)等疾病,超出所注册的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范畴,从事与该村卫生室医疗服务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超出内科专业执业范围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 一、警告,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 2022/09/16 2099/12/31 2023/9/15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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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年 341881 2023/9/16 公开 超范围执业案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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