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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207-00216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西津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宁国市西津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8 10:14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切实推进教育公平,根据《宁国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

长:罗林

副组长:谢红旗、顾庆国

员:华建忠、周海敏、张俊、陈光源、汤丽华、章盛清、李德军、朱贤武、余文湖、郭婷、王道恒、李勇

领导组设以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招生工作。

1、摸底登记组

长:顾庆国

成员:第一组(负责招生登记):李勇、余文湖

第二组(负责招生登记):胡海红、王道恒

第三组(负责招生登记);章盛清、钟彬

第四组(负责招生登记):朱贤武、郭婷

第五组(疑难问题解答):顾庆国、张俊、汤丽华

第六组(网上登记指导):陈光源、唐助红

责:

1)按时到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2)要求家长提供登记必须的有效证件,并仔细核实。

3)指导家长扫安装钉APP进行报名信息预登记

4)收好新生档案交教导处保管。

2、审核调查组

长:罗林

员:顾庆国华建忠、张俊、陈光源、汤丽华章盛清、朱贤武李德军、郭婷、余文湖、王道恒、李勇

责:

1)负责审核家长提供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2)对有异议或疑问的材料交调查组进行实际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

3)保管新生档案并造册统计;

4)审核通过新生预录名单并报市教体局审批。

顾庆国、张俊、汤丽华负责组织具体的再审工作,并分类整理需外出调查的资料;华建忠、李德军负责新生实际住址的调查;朱贤武、汤丽华、胡海红、郭婷负责新生户口和年龄的调查;张俊、陈光源、李勇、王道恒、余文湖负责房产证真实性的调查;张俊、李勇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上报、入籍;唐助红负责各项表格的汇总、打印。

3、宣传组

长:周海敏

员:章盛清、郭婷、钟彬

责:张贴有关招生文件及通告,积极接受群众电话或现场咨询,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4、纪律监察组

长:谢红旗、王绍彬

员:各行风监督员和家长委员会成员

责:对学校的整个招生过程全程进行纪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要问题交招生领导组或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5、后勤保障组

长:华建忠

员:李德军、余文湖、张立新

责:为招生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足龄”入学。

2、坚持不择校、不借读。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招生工作公告制、招生过程监督制、招生结果公示制。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对象:我校片区内2016831日前出生的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范围:仙霞南路以东--津河西路以南--宁城北路以西--宁阳中路以西以北--国泰路以北--仙霞南路以东。

四、招生办法

严格 按宁 国市教育体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片招生。适龄儿童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住宅产权证(房产证)、户口簿、出生证原件(也可提交相关电子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登记。经学校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在82日、3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户口与房产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证为准。已在他校入籍并来我校登记的,发现后坚决清退。对提供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就报教体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需要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住房被征迁尚在过渡期未安置的,监护人必须另外提供房屋征迁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证明(经办人签字)等材料。

2.新购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另外提供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契税缴纳发票。

3.适龄儿童出生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地登记户口并三代同住至今,其父母在城区确无其他住房的,需另外提供祖辈的房产证、三代人在一起的户口本,父母亲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4.居住公租房满一年的,除提供监护人与房管部门签订的廉租房租赁协议、房卡及户口本等材料外,还要提供一年以上反映实际居住的房租、水、电、网络、电视等发票。

房产证及其它相关入学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721日。房产证明材料不是入学儿童父母(监护人)共有的,还须提供入学儿童父母(监护人)的结婚证。

六、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教体局登记,分别由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招商合作中心、政府办、统战部、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后,依据相关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安排入学:

1.军人、烈士子女入学: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执行。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宁国市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实施“三津英才”六大行动计划打造人才高地的意见》执行。

3.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入学:凭招商引资单位及招商合作中心证明、实际投资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凭证、企业代码证、户口簿等登记,审核通过后安排入学。

4.宁国发展功勋奖获得者直系亲属凭获奖证明、户口簿等登记,审核通过后安排入学。

5.华侨、外籍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子女入学:按省侨务办、省教育厅《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6.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入学按《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规定执行。

7.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8.满一年及以上的援疆援藏干部子女入学,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安排入学。

七、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起始年级未在本校就读,现要求转回的,在学校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凭房产证、户口簿、转学申请于开学前一周到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办理。若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按房产取得的先后顺序依次接收。学期中途不受理转学申请,毕业年级一般不予转学。转学生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2.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的要求执行,禁止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八、招生纪律

1、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协助家长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真相。对明显不符合规定的既要耐心解释,更要表明态度。有疑问或异议的要向招生领导组请示和报告,不得擅自违规做主。

2、严格档案管理,杜绝出现招生中的混乱现象。

3、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严禁在招生工作中接受有关宴请和礼物以及私下交易行为。

4、公开招生政策和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及时纠正违纪现象,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5、如有发现故意徇私舞弊的,报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程序及安排

根据《宁国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我校招生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7月3日前: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公告,上报教体局。

7月6日:学校公布审核后的招生公告,同时开展宣传,接受咨询。

718-21:片内学生预登记;政策性入学人员子女到教体局预登记。

722-25:学校审核材料。

727-29:预录取名单公示。

82-3:发放录取通知书。

831日:报名。

91日:开学。

95-6日:拟入籍学生名单报教体局。

97-9日:拟入籍名单公示。

914-16日:正式办理入籍手续。

十、学校招生电话及登记地点

1、招生咨询电话:0563-4013339

2、招生投诉电话:0563-4013349

3、新生登记地点:报玉楼教学区一楼教室

4、登记流程(见登记流程图)



宁国市西津小学

2022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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