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海苏河湾峰会在上海召开。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发表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主旨演讲。
许宏才表示,近年来财政部门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与货币政策等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财政在稳定经济中的关键作用,有力推动了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2021年上半年为何地方债发行放缓?
第一,强化逆周期跨周期调节。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总体目标,财政部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有机结合,合理确定财政政策的力度和结构,统筹把握好财政政策的时度效,不断增强财政在稳定宏观经济中的关键作用。
一是加强总量管理,强化逆周期调节。统筹财政赤字、存量资金等财政资源,合理确定财政支出规模,保持财政政策力度与宏观调控需要的有效衔接。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严重冲击,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特殊时期采取特殊举措,赤字率提高到3.6%以上,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以更大力度的举措对冲疫情影响。2021年,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和经济稳定向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调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赤字率合理降至3.2%左右,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同时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途径,继续保持财政支出在较高水平,剔除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次性措施后仍有一定增长,继续发挥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
二是加强跨周期调节,增强年度间政策和资金衔接。以中期财政规划为抓手,拓展财政收支管理的跨度。同时,科学把握年度间的政策力度,在确保实现当年财政政策目标和预算安排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将超收收入、结余资金等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是注重预调微调,结合经济形势及时响应。针对经济形势的变化,相机调整财政支出的力度和节奏,更好地熨平经济的短期波动。比如,2021年一、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8.3%、7.9%,经济恢复总体好于预期,稳增长压力相对较小,适当放缓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速度,避免推高价格水平和导致经济过热。随着三季度以来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投资增速放缓,合理加快了地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和各项预算支出的进度,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和带动社会投资,促进经济恢复向好。
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降至15.2%
第二,精准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是财政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各国拉动经济增长的普遍做法。近年来,坚持普惠性和结构性政策相结合、制度性安排和阶段性举措并举,实施较大力度、组合式的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更好更快发展。据统计,“十三五”时期减税降费累计超过7.6万亿元,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降至15.2%。2021年,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稳定市场主体,保障就业和民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优惠等制度性减税政策继续实施,政策累加效应持续显现。
二是出台新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措施。强化对小微企业、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每年应纳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已出台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并允许企业按半年和前三季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三是分类调整疫情期间出台的阶段性政策。延长疫情期间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执行期限,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对涉及疫情防控保供等临时性、应急性政策,根据情况变化到期后停止执行。
“这些减税降费硬举措,惠及数千万家企业和数亿人民群众,明显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负担,有力促进企业研发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持稳就业、保民生,成效显著。”许宏才表示。
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三个变化
第三,创设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从2020年开始,中央财政新设立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这是财政宏观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在直达机制设立之初,主要是为了应对疫情冲击,将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1.7万亿元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由于直达机制运行效果显著,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2021年起建立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资金范围扩大到了2.8万亿元,基本实现了中央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
与其他转移支付资金相比,直达资金在坚持现行财政体制不变、资金管理权限不变和保障主体责任不变的“三不变”原则基础上,在管理和使用方面有三个重大变化。
一是建立了资金分配的备案审核制度。地方要将直达资金的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经财政部审核同意后再下达到位。通过设置这一环节,改变了传统的“一分了之”的局面,加强了对地方分配资金的监督,确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能够体现国家政策导向,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实现直接惠企利民的目标。在备案时间上也会加快、提前。
二是建设了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将直达资金全部纳入监控系统管理,实现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并建立实名台账,动态掌握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情况,实现了指标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机衔接和集中管理,可以及时发现资金沉淀闲置、挤占挪用等问题,能够迅速作出提醒,促使其纠正,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建立了资金快速拨付渠道。财政部在每年10月份将超7成的直达资金提前下达地方,由地方编入下年预算,确保资金在年初即可投入使用。在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后,在1个月内将直达资金下达到省级财政,省级财政在三周内制定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在6日内研究提出意见并反馈地方。这样保证了直达资金能够在人大批准预算后的两个月内下达到具体的使用单位,从而使直达资金坐上“直通车”,以更快的速度抵达受益对象。
采取上述措施,直达机制实现了资金下达“快”、资金投向“准”、资金监管“严”的政策目标。“快”体现在畅通了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链条,有力保障了有关资金和政策加速落地生效。“准”体现在有效对接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严”体现在多部门监管协同,有效防范了资金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套取骗取等风险。
第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一是在预算编制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监测评估。三是在预算建立中强化监督问责。
平衡好促投资与防风险的关系
第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风险是财政工作的永恒主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强化地方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不断完善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制度体系,提高财政可持续性。
一是平衡好促投资与防风险的关系。在确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时,努力实现促投资和防风险的平衡,坚决防止债务过快增长影响财政运行。截至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元,政府负债率为45.9%,低于国际通行的60%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二是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有效投资的带动作用。指导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领域,重点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带动效益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坚决不“撒胡椒面”。同时,会同发展改革委加强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将专项债券用于各类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各类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防止债券资金低效无效使用。
三是强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导地方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债券资金闲置,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管理责任。
四是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依法依规依纪组织实施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倒查责任,终身追责。
第六,加强宏观政策协调联动。国家宏观调控既需要各项宏观政策合理分工,发挥各自优势,也需要协同配合、同向发力。近年来,财政部积极推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以及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的紧密配合,特别是加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联动。在总量调节方面,共同推动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在结构调节方面,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