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全市干早灾害情况,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生活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99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打井取水、买水送水等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用水的支出。(详见附表)。
二、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有关规定,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省级救灾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实行绩效考核,有关乡镇要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相关资料。加强资金支付进度,本年度内使用完毕。使用完毕后,及时将相关资料和绩效目标表报市应急局救灾科备存。
附件:1.宁国市2022年度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生活补助)分配表
2.资料清单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宁国市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干旱灾害生活补助)分配表
序号
单位
金额(万元)
备注
1
港口镇
2
梅林镇
3
胡乐镇
4
霞西镇
5
万家乡
6
仙霞镇
7
南极乡
8
甲路镇
9
青龙乡
10
宁墩镇
11
方塘乡
12
云梯畲族乡
13
汪溪街道
14
竹峰街道
合计
30
附件2
资料清单
1.资金支付凭证;
2.资金使用相关会议纪录;
3.发票、清单(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4.打井合同;
5.情况说明;
6.打井取水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前、施工时、施工后的照片(注明施工地点);
买水送水项目:买水送水清单、供货商营业执照、送水时照片(注明送水的村、组)、被救助人员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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