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宁国市疾控中心接外地协查函,函示一例新冠肺炎阳性患者10月9日在我市有活动轨迹。为堵塞防控漏洞,根据流调情况,提醒其他有以下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现将其涉我市有关活动轨迹等事项通告如下:
10月9日:
16:20 自驾经宁国出口(平兴)下高速;
16:39--16:47 在津河路与新安路交叉口下车,在龙潭路路边摊货车(皖KWG580)购买爆米花(摊主微信号:风雨人生);
17:11--17:21 在青龙乡杨村观景平台停留观景;
18:36--20:17 在方塘乡板桥村悦来山庄就餐,后离开宁国。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可能与上述人员有时间和轨迹交叉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
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宁国市疫防办或宁国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理解配合,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疫情尚未结束,危险并未消失。要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从省外和涉疫地区来(返)宁主动提前报备,抵宁后立即开展“落地检”,3天内(间隔大于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