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联合西津河省级湿地公园管理站、青龙乡在龙阁村储家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会议通过,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分七章六十五条。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和游客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建立湿地保护区,保护好现存的自然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控制非法捕杀行为,合理种植保水植物,保证微生物种群的正常代谢;保护水源,避免其被污染。国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善湿地保护制度,健全湿地保护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机制,保障湿地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湿地保护法的实施,实现湿地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湿地保护法》手册及相关宣传单页300余份,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湿地保护法知识,并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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