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调整后权责清单(拟定稿)》、《调整后的公共服务清单(拟定稿)》、《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拟定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16日前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563-4037127;
通讯地址:健康大楼7楼;
电子邮箱:1198851566@qq.com。
附件:
1.卫健委县级部门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拟定稿)
2.卫健委县级部门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拟定稿)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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