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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210-00183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卫生健康】关于加强我市各类公共场所扫码查验工作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2 发布日期: 2022-10-12
【卫生健康】关于加强我市各类公共场所扫码查验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12 16:15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精准高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公共场所扫码查验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各经营场所要严格按照要求推广使用“场所码”,做到规范张贴、监督扫码、逐人验码,不得存在以“亮码”代替“扫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违规情形,切实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二、从严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场所码”宣传推广力度,指导各类经营场所规范申领、使用“场所码”,并督促行业内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要加强督导巡查力度,对拒不配合“场所码”使用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采取处置措施。

三、从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开展全覆盖、滚动式督导检查,对场所无码、有码不扫、扫码不验、验码不严等问题,监督整改到位,确保“场所码”规范使用。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从严落实个人扫码责任。广大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当主动亮码、扫码,不得逃避扫码查验或虚假出示扫码结果。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扫码,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积极参与扫码。对拒不配合扫码查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关键和重点,维护公共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进行场所码查验,自觉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用实际行动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力量。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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