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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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十月第二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4 发布日期: 2022-10-14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十月第二周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2-10-14 15:15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备注
汪谋顺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3*2833 宁农(渔)罚〔2022〕39号 使用电鱼方法捕捞 2022年8月13日0时15分至2时40分,当事人汪谋顺穿着下水裤,使用捕捞设备1套(锂电池1块、逆变器1台、带金属导线的电杆和捞杆各1根)及1只鱼篓,在宁国市东津河宁墩镇南阳村支河水域,捕捞渔获物1451尾(只)计14.241千克。被宁国市公安局宁墩派出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罚款 1.没收渔获物1451尾(只)计14.241千克;
2.对汪谋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没收捕捞设备1套(锂电池1块、逆变器1台,带金属导线的电杆、捞杆各1根)、下水裤1条、鱼篓1只。
3.000000 2022/10/8 2023/7/8 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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