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现对《安徽省宁国市瓦窑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17日起至9月30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截止前寄(送)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通讯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242300
联系电话:0563-401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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