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国市河沥溪城市更新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方案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宁国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宁国市河沥溪城市更新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初步方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方案有异议,可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2022年12月4日
附:1.宁国市河沥溪城市更新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图件
2022年11月4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