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国市数据资源局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63-4012136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 注
1
宁国市中溪镇中田村油坊组
原证载四至为:东:山岗至电厂;
南:山脚;
西:陈维寿杉木山;
北:石坎
现更正为:东:陈维寿杉木山;
西:电厂板栗地上岗;
公告单位: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 月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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