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国经开区河沥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调整)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宁国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宁国经开区河沥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调整),现将初步方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方案有异议,可向宁国经开区管委会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2022年12月7日
联系人:郭凡、王文文
联系方式:0563-4189627
附件1:宁国经开区河沥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调整)
附件2:宁国经开区河沥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调整)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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