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210-00072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宣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宣城市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的通知 | 文号: | 宣乡振〔2022〕13 号 |
生成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各县 (市、 区 ) 乡村振兴局:
根据国家、省乡村振兴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和我 市实际,研究制定《宣城市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 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宣城市乡村振兴局
2022 年 10 月 9 日
宣城市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 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了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和乡村 建设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2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 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 际,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 扶第二轮排查,同步采集脱贫户的收入和 “两不愁三保障”以及农户和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信息,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 部署,全面梳理各级督查暗访调研、 乡村振兴上下联动巡察、 第一轮集中排查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聚 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组织动员县乡村各级干部 (含驻 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网格员等,有针对性地进村入户开展 第二轮排查, 同步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 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各类问题见底清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 、排查内容
( 一 ) 确定重点地区。各县 (市、 区 ) 乡村振兴局要充分 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作用,会同相关部 门,全面梳理汇总有关情况,确定重点乡 (镇) 村名单。一是 各级督查暗访调研、乡村振兴上下联动巡察、第一轮集中排查 发现问题较为突出或集中的乡 (镇) 村,尤其是问题整改不扎 实、不到位的乡 (镇) 村。二是受疫情旱情影响较大的乡 (镇) 村,尤其是农户收入减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 中的乡 (镇) 村。 三是防止返贫致贫工作任务较重的乡 (镇) 村,尤其是收入下降与收入较低的脱贫人 口 占比较高,脱贫人 口、监测对象较为集中,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 乡 (镇) 村, 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点。
(二) 明确重点群体。充分结合网格化动态监测、部门数 据比对筛查预警、基层干部日常走访等情况,梳理明确重点群 体名单。一是受疫情旱情影响较大,尤其是收入大幅下降的农 户。二是务工不稳定,尤其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 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三是新申请低保,尤其是收入较 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 四是新增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 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五是 2020 年以来收入持续下降的脱贫户。六是整户无劳动力, 尤其是收入较低主要依靠兜底保障的农户。 七是基本生活困难,尤其是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分户老人。
( 三 ) 聚焦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部门会商,及 时发现问题及风险隐患,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一是受 疫情、旱情及经济下行影响,少数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 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尤其是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 动力就业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二是因干旱等灾害造成“三 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尤其是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 水设施老旧、管护不到位以及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等问 题。三是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 的问题,尤其是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 “ 一兜了之”、对整户 无劳动力需要兜底保障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对有因病返 贫风险监测对象的 “三重”医疗保障不够等问题。 四是部门 和基层责任压得不实、动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数据比 对机制不落实、网格员管理不严、应纳未纳或体外循环、风险 消除不稳定等问题。
三、采集内容
( 一 ) 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和出列村年度信息采集更 新。一是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 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等状况。采 集时通过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 《基础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并更新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 信息。二是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信息,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三是采集出列村发生变化 的信息,如集体经济收入。 四是采集驻村工作队发生变化的信 息,如驻村时间。五是更新完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 帮扶结对信息。
(二) 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一是采集全市农村户籍农 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 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信息 ( 附件 2 )。二是采集行政村乡 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 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 附件 3 )。
四、进度安排
( 一 ) 动员部署培训 ( 10 月 15 日前完成)。各县 (市、区 ) 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及时开展 工作动员和业务培训。
(二) 排查采集录入 ( 11 月 18 日前完成)。组织动员村两 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网格员等力量,因地制宜开展 入户排查工作,同步做好 2022 年防返贫动态调整、信息采集、 数据录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原 则上要实地排查。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边录入边筛查,持续 开展数据清洗,全面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 三 ) 规范动态管理 ( 11 月 30 日前完成 )。严格落实应 纳尽纳,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及时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的监测对 象,要按要求进行回退清退。对帮扶联系人难以履行职责的、 帮扶措施不精准的、帮扶措施落实不及时的,要在 11 月底前 调整、优化、落实到位。
( 四 ) 全面总结提升 ( 12 月 2 日前完成)。各县 (市、区 ) 乡村振兴局要全面梳理第二轮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 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 (含电子版),
于 12 月 2 日前上报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张雪松;联系电话:0563— 3019679;邮箱:ahxcfpb@126.com)。
五、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 (市、 区 ) 乡村振兴局要及时 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紧紧依靠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作用,全面做 好第二轮排查及信息采集动员部署、业务培训、督促指导等工 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排查责任体系。主要负责 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排查及信息采集工作。
(二) 强化督导调度。各县 (市、 区 ) 乡村振兴局要加强 对乡 (镇) 村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组建工作队深入重点乡 (镇) 村,进行直接指导和参与排查与信息采集工作,及时解 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排查及信息采集精准高效。市 乡村振兴局将根据工作进度,对各县 (市、区 ) 的重点乡 (镇)村进行督导暗访,对排查及信息采集落实不力、作风不实、进 度缓慢的,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全面落实排查及信息采集责任。
( 三 ) 狠抓问题整改。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级督 查暗访调研、乡村振兴上下联动巡察、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 题,举一反三,全力推进排查工作与整改落实。通过第二轮排 查及信息采集进一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短板弱项, 剖析问题根源,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任务,确定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 不反弹,同时做好省反馈信息采集有关问题复核整改,全面提 升整体工作水平和成效。
( 四 ) 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省委 “一改两为五做到” 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不 得随意搭便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 查方式,同步开展信息采集,突出工作实效,原则上不搞大规 模集中排查。各地要加强统筹调度,强化部门协作,用好系统 数据和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各地要注重发现总结提炼推广基层的成功做法和典型,推动互 学互鉴、共同提升。
附件:1.信息采集有关说明
2.2022 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3.2022 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附件 1:
信息采集有关说明
1.10 月 20 日起,各市根据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 向省 贫困监测信息中心书面申请开通信息系统录入功能,组织开展 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工作结束后,由各市根据工作完成情 况可陆续关闭相关功能。
2.11 月 20 日 24 时,省乡村振兴局将统一关闭脱贫户和防 止返贫监测户年度信息采集录入功能。 乡村建设有关信息录入 工作可以继续开展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 24 时。
3.12 月 15 日 24 时,省乡村振兴局将关闭巩固脱贫攻坚成 果相关功能,封存 2022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
4.2023 年 2 月 25 日 24 时,省乡村振兴局将关闭乡村建设 监测信息采集相关功能,封存 2022 年度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库。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中统计类指标 (如收入、务工时 长等 ) 的计算周期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状态类指标 (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等) 取值的时间节点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24 时。
6. 乡村建设信息中相关指标的采集时点的取值为基层干 部进村入户采集数据的时间点。
7.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家局防止返贫监测 APP 和安徽防返贫监测 APP 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降低表格打印等工作成本。
8.收入原则上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 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可以标 注风险消除。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 后在本次动态管理中不得标注风险消除。9.各地统一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 系统中开展数据录入。
附件 2:
2022 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一、户主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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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省 (区、市) 市 (地、州、盟) 县 (市、区、旗) 乡 (镇、街道、苏木) 村 (社区、 嘎查) A1 户 主姓 名: A2 户主性别: A3 户主证件类型: A4 户主证件号码: A5 户 主 民族: A6 户主政治面貌: A7 家庭人 口数: A8 农户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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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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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入户道路是否硬化 |
□是□否 |
A10 是否通自来水 |
□是□否 |
A11 自来水供水 间 隔 时 间是 否 低于 24 小时 |
□是□否 |
A12 是否饮水安全 |
口是□否 |
A13 是否使用清洁能源 |
□是□否 |
A14 使用清洁能源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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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 是否危房 |
□是□否 |
A16 危房是否列入改造计划 |
是□否 |
A17 是否有淋浴设施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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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居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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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8 是否有卫生户厕 |
□是□否 |
A19 卫生厕所类型 |
A20 卫生厕所是 否 能正常使 用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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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 卫生户厕是否入室 |
□是□否 |
A22 卫生户厕是否入院 |
□是□否 |
A23 是否进行过庭院美化 |
口是□否 |
填表人 (签字) : 审核人 (签字)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2022 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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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自然村数量 |
B2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 (组)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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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村庄类型 |
□集聚提升类、 □城郊融合类、 □特色保护类、 □搬迁撤 并类、 □待定类 □基本实现城市化城镇化类、 □基本无人居住即将荒废类 |
B4 村庄地貌 (单选) |
口平原村、 □丘陵村、 □山 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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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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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是否编制村庄规划 |
□是□否 |
B6 是否依规实施建设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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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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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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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是否通硬化道路 |
□是□否 |
B8 较 大 人 口 规 模 自 然 村 (组) 通硬化路的数量 |
B9 村内现有硬化道路里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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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村内破损需修复的硬化道路里程 数 |
B11 村 内需新 建硬 化道 路 里 程 数 |
B12 现有硬化产业路、旅游路、资 源路里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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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现有破损需修复的硬化产业路、 旅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B14 需新建的硬化产业路、旅 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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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给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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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是否通自来水 |
□是□否 |
B16 是否有排水设施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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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能源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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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 是否通生产用电 |
□是□否 |
B18 是否通生活用电 |
□是□否 |
B19 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 (由户 表 自动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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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宽带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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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5G 网络是否覆盖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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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冷链物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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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是否实现快递服务到村 |
□是□否 |
B22 是否有农产品仓储保 鲜 冷链物流设施 |
□是□否 |
四、人居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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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卫生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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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 卫生公厕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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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污水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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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 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
□是□否 |
B25 是否纳入城镇污水处 理管网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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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垃圾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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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6 生活垃圾是否集中收集 |
口是□否 |
B27 是否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
口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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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村容村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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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8 是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
□是□否 |
B29 是否进行村庄绿化 |
□是□否 |
B30 是否进行“三线”整治 |
口是□否 |
B31 是否对风貌统一进行管控 |
口是□否 |
B32 是否有公共照明 |
口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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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服务 |
|||||
( 一)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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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3 是否有小学 |
□是□否 |
B34 是否有幼儿园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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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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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5 卫生室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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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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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6 是否有区域养老服务机构覆盖 |
是□否 |
B37 是否有村级邻里互助 点 或农村幸福院 |
□是□否 |
B38 是否有公益性墓地 |
口是□否 |
(四) 文化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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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9 是否有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
是 □否 |
B40 是否有全民健身场地设 施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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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综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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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1 是否建有村级综合服务站点 |
是否 |
B42 是否开通公交运行班线 |
□是□否 |
填表人(签字) : 审核人(签字)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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