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208-0006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对调整特异性皮炎患者慢性病报销比例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26 发布日期: 2022-08-26
关于对调整特异性皮炎患者慢性病报销比例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6 09:54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李娟、秦本洋、钱洋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特异性皮炎患者慢性病报销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医保已实行宣城市级统筹,医保政策由宣城市及以上医保部门制定,县区级医保部门按政策执行。根据宣城市医保局转发的《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内容规定,2021年 5月 1日起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统一执行 63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认定标准,其中“重度特应性皮炎”为新增慢性病病种,并划分为职工医保Ⅲ类门诊常见慢性病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常见慢性病。根据市级统筹文件规定,Ⅲ类门诊常见慢性病单个病种报销限额为3000 元/年。

我局将向上级医保部门报告此建议,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医保工作。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