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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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2 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16 发布日期: 2022-11-16
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关于印发宁国市 2022 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08:49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根据省市局要求,制定《宁国市 2022 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并印发给你,请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活动。

2022 年 11 月 16 日


宁国市2022 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 年 11 月中旬至 12 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药同心同行

三、宣传重点

2022 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向第二 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加强药品监管 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今年的“安全用药月”活动将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和国家药监局、省市局重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 传安全用药理念,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 和科普,切实发挥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 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 一 )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药品监管领域成果。集中体现党 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突出展示我市 当前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 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 宣传改革创新的成果发展。展示药品监管工作亮点举 措、重点领域能力建设成效,增进公众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 知和信心,提升药品监管形象。

( 三 ) 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落实省药品监管局“药安有我”实践活动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相关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 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引导,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 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 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四、活动内容

( 一 ) 开展 “安全用药月”主题活动。 11 月下旬,市场监 管局将适时举行“2022 年宁国市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并邀请当地媒体进行报道。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围绕活动主题, 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

() 举办全市《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为进一步 做好法律法规宣贯和药械化监管工作,持续提升药品检查员能力, 市场监管局将于活动期间适时举办全市两法两条例宣贯培训班。

( 三 ) 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对重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并通报全市药品安全形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下一阶段的 工作重点情况。

()开展线下“安全用药大讲堂”活动。安全用药月期间,举办全用药大讲堂”示范巡讲活动,邀请执业药师、医学专家,举办安全用药健康讲座,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科普知识。

()组织收看线上科普宣传活动。省局在安徽广播电视台 综合广“安徽省安全用药大讲堂”栏目开设“安全用药,同心同行”专题,邀请相关领导、专家等走进电台直播间就安全用药 做直播访谈,我市各单位组织监管人员、监管对象收看访谈节目。

( 六 ) 开展“安全用药公益行”活动。组织执业药师走进社区、乡镇、学校等场所,现场开展用药咨询,解答公众日常关心 的健康话题,宣讲药品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七 ) 加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至少举办1 场 “安全用药大讲堂”,开展 1 次 “安全用药公益行”活动。要制作户外公益广告宣传药品安全知识,设立药品安全知识固定宣传栏,播放药品科普公益广告视频, 加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创作药品科普公益广告视频,活 动期间在当地电视台播放。

(八)创新药品普法载体。积极打造药品法治文化公园、法 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角等开展药品法治宣传先进 典型评选,建立药械化企业法治宣传联系点,开展药品法治宣传 公众开放活动等。

(九) 广泛发动当地药品经营企业,采取多形式多方位的药 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其门店电子显示屏和屏幕,播出安全用药 科普宣传用语和安全用药公益广告(可从省局网站下载),组织执

业药师开展用药咨询服务。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国家药监局组织的第十一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通过 “药葫芦”官方微信参与)

() 积极邀请、协调当地媒体开展社会调查,随机采访, 有针对性地报道活动情况。动员社会各单位、社会团体自愿参与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知识科普宣传,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 围。

五、活动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紧扣公众关注的热点,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周密安排“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内容。 严格执行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新冠疫情防控,防止聚集性感 染事件发生,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 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宣 传活动。

(二)创新形式求实效。各单位要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志。加强广电报 刊等 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媒体,集中报道各项重点活 动及重要新闻信息,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 和公众关切,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发挥动漫、微视频、H5、 抖音等可视化手段在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领域的应用,着力提升宣 传作品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严格纪律要求。各单位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要厉行勤俭节约、 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搞排场和形式主义。

()总结经验做法。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时注意积累资料, 及时总结活动成效、经验和做法。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将安 全用药月活动联系人、活动方案于11 月 19 日前、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于12 月 15 日前分别报送市场监管局药械科。

联系人:话:403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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