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87M/202211-00041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交通运输局2022年11月第四周行政处罚结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1-24 | 发布日期: | 2022-11-24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黄卫平 | 身份证 | 342524********4211 | 皖宣宁交简罚〔2022〕1000175号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 黄卫平涉嫌拒载、议价案(车船号:蓝皖P83627)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整 | 0.02 | 2022/11/23 | 2099/12/31 | 2023/11/23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宁国市骏达物流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PEQTEXQ | 李长鑫 | 皖宣宁交罚〔2022〕1000178号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 宁国市骏达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PC5199)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 罚款 |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 0.35 | 2022/11/24 | 2099/12/31 | 2023/11/24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宁国市骏华物流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WMP1F7K | 李长宏 | 皖宣宁交罚〔2022〕1000177号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 宁国市骏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PC0447)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 罚款 | 罚款贰仟元整 | 0.2 | 2022/11/24 | 2099/12/31 | 2023/11/24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宁国市起畅物流有限公司 | 91341881MA2UD4MW16 | 董叶 | 皖宣宁交罚〔2022〕1000176号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不得从事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 宁国市起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PB9007)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 | 罚款 | 罚款叁万元整 | 3 | 2022/11/23 | 2099/12/31 | 2023/11/23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宣城市盛世运输有限公司 | 91341802MA8MYTHE9L | 李彬 | 皖宣宁交罚〔2022〕1000174号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不得从事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 宣城市盛世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PC7470)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 | 罚款 | 罚款叁万元整 | 3 | 2022/11/23 | 2099/12/31 | 2023/11/23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
宣城市鑫宇物流有限公司 | 91341802336782966J | 严亮亮 | 皖宣宁交罚〔2022〕100017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 宣城市鑫宇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车船号:黄皖PC25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罚款伍仟元整 | 0.5 | 2022/11/23 | 2099/12/31 | 2023/11/23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11341702003256087M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113400000029862801 | 341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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