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体现住房保障制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11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合格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反映,联系电话0563-4028121,来信地址为宁国市市民之家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宁国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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