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作废】33号
依据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宁执字第00426-2、00428-2号,特将下列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33
权利人
张新军、张雷军
不动产权证书
房地权宁字第7361号
宁国用(2005)第047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坐落
港口镇凉亭村
面积
409.88㎡
备注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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