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市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市住建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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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市住建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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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市住建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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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市住建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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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市住建局 |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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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市住建局 |
《城市供水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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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市住建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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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市住建局 |
1.《城市供水条例》 2.《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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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许可 |
市住建局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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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市住建局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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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市住建局 |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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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市住建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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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市住建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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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市住建局 |
1.《城市绿化条例》 2.《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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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市住建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5.《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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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 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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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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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乡级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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