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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民政局局长王汤梅解读《宁国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2 发布日期: 2022-05-12
【主要负责人解读】民政局局长王汤梅解读《宁国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2 08:19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皖政办〔2019〕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宣城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深入发展医养结合,创新发展智慧养老。

三、起草过程

2020年4月,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1年全省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2021〕24号),确定民生工程重点工作。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4月下旬我局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同时征求了财政部门意见,形成《宁国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会签稿。

四、工作目标

(一)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不低于 60%。

(二)完成不少于74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三)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2%以上。

(四)建成1家智慧养老机构(中溪镇)。

五、主要内容

通过六项具体举措,来保障老年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是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按照年龄和自理能力给予分档补贴。二是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于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逐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三是优化城乡“三级中心”运营。加大对于符合标准的市(县)级、乡镇(街道)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据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给予日常运营补贴,重点向设施规模大、服务开展丰富、社会满意度高、具有居家服务拓展的机构倾斜。四是实施3项制度。在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3个方面制定并实施工作制度。对承接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等),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五是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通过建设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运营补贴、医养结合补助等方式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建设。六是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对通过验收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补助。

六、创新举措

优化城乡“三级中心”运营,施行3项制度,提升智慧养老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七、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二是部门协作,严格检查。三是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民政局
解读人:王汤梅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402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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