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遗失】99号
兹有刘健因遗失不动产权证书申请补办,经我中心审核,现将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相关信息予以公告(详见下表)。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即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我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563-4012133)
序号
99
不动产权利人
刘健
不动产证书号
房地权证宁字第00074518号
不动产坐落
宁墩路中鼎公寓D18幢4-201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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