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9 09:53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21年10月28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的牵引作用,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用最快的速度让最好的项目获得最优的资源要素。全面实行开发园区“标准地”制度,开展闲置建设用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
2022年4月24日,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部署实施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2022年6月15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结合我市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和经开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显示,我市现有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亟待提升。为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要素配置,促进工业项目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2年6月份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并形成初稿;7月10日至9月7日,我局组织召开三次座谈会,征询相关单位及园区企业代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8月9日,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9月2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从严格项目准入标准、优化土地配置方式、加强工业用地监管、实施工业低效用地整治提升行动、强化考核督查五个方面提出了提升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具体举措:
1、严格项目准入,落实精准报地批地供地。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新增工业用地,保障特色产业、核心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用地,对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的产业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强化工业项目准入评估,严格项目可行性评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优化土地配置方式,提升工业用地质量。全面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鼓励实行差别化供地,探索混合供地模式并鼓励工业用地拓展发展空间,多种形式全方位的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3、加强工业用地监管,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制定《工业项目用地监管合同》,进一步明确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要求及违约责任、整改期限、退出机制等相关条款,将《工业项目用地监管合同》纳入工业用地出让条件,履约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4、实施工业用地整治行动,大力盘活存量用地。全面查清工业用地家底,建立低效工业用地数据库,组织编制低效用地三年处置行动计划,确定年度处置任务,倒逼各乡镇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5、强化考核监督,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开区管委会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主体责任,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新增工业项目准入、“标准地”出让、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执行情况。
四、创新举措
1.要求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配置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低于30%用于新增工业用地,并严格按照经开区、各乡镇(街道)新建工业项目土地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亩、15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年、10万元/年的标准核算用地面积;新增工业项目土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并逐步达到1.5;
2.允许工业项目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条件下按幢(层、间)分割登记和转让,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用地成本。
3.鼓励探索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等用途混合布置,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4.支持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设施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工业用地结建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可不计容,不收取相应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价款;
5.要求制定《工业项目用地监管合同》并纳入出让条件,进一步明确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要求及违约责任、整改期限、退出机制等相关条款,实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
6.实施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倒逼+激励”机制,探索工作模式,积极引导存量工业用地多途径盘活利用。
五、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联系人:张带宗
联系方式:0563-401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