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遗失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名字或名称、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详见清单),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予以补证,特此声明。(联系电话:0563-4012136)
序号
2
不动产权利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不动产义务人
方联喜、谢余萍
不动产证明号
房地权宁他字第00043253号
不动产坐落
宁城南路西巷街区9幢2-402室
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