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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30 11:06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实体平台指南

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接待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引导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提供值班律师远程视频服务,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咨询和调解活动。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7、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9、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10、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11、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咨询岗

法律咨询岗,由辖区执业律师担任,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转交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涉及行业性、专业性的纠纷,转交辖区内专业性、行业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对转交的纠纷进行跟踪问效。纠纷调解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表》等格式性表格。

3、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4、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案件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

综合接待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对涉及法治宣传的,发放资料,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对涉及公证业务的,引导其向公证处进行申请,并告知其应准备的各类材料内容。

二、热线平台指南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免费咨询热线:0563-4032009

三、网络平台指南

中国法律服务网:http://www.12348.gov.cn/#/homepage

安徽法律服务网:http://ah.12348.gov.cn/

宁国公共法律服务掌上服务大厅:http://zsfwdt-ng-xc-ah.shiduai.com/#/index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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