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二、申请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增减或减少情形的。
三、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职工人员变更表》。
四、服务流程
1、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到绩溪县人社局综合窗口办理;
2、综合窗口受理、初审,扫描上传材料,录入数据;
3、征缴中心复核、审批;
4、或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六、咨询方式
胡乐镇人民政府一楼为民服务中心:0563-4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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