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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301-00002 组配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02 发布日期: 2023-01-0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02 15:35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二、事项简述: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的、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待遇的办理注销。

三、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并提供法定继承人(申报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出国定居证明材料;

(3)已享受城镇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待遇的,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其他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在出现符合注销条件1个月内,由参保人或继承人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结果送达:电话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中溪镇为民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安徽人社公众号、皖事通App,中溪镇人社所:0563--220902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3—40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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