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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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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信息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301-00088
组配分类:
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宁国市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场所、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事项的处罚决定书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6
关于宁国市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场所、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事项的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1-16 10:02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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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宣宁卫放罚〔2022〕2号
当事人:宁国市人民医院
地址:宁国市津河东路76号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在2021年9月8日对放射工作场所、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后至2022年11月10日期间,未在规定的一年检测周期内对放射工作场所、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
你(单位)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构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一、警告;二、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宁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宁国市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
2023年1月9日
检查人员:宋玉专、郭龙
执法证编号:12120320022、12120320018
联系电话:0563—403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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