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许可机关受理在本辖区范围内以告知承诺方式实施的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具体品种如下:(一)小麦粉【0101】、大米【0102】、挂面【0103】、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二)茶叶【1401】;(三)糖(分装)【2101】;(四)粉丝、粉条、粉皮【2301】。注:“【】”内数字为类别编号,详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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