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根据宣城市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教体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法安〔2022〕8号)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为有效防范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学校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相关条例、制度做好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工作内容
1.责任机制建立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校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风险隐患清单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
2.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是否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柜);重点部位自动监控、防盗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是否定期检测、维护物防技防设备、设施,确保其状态良好、使用正常。
3.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双人、双锁、双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定位、定点有序存放;是否进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及重点部位全方位的排查摸底;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和种类、数量详细清单;是否建立从认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全过程的记录和制度;危险化学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是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购买危化品是否按规定到属地公安部门备案。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开展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和师生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知识、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处理等的定期培训。
5.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配置情况。是否配备安全保护用品,包括抽排风设施、眼睛冲洗设施、消防灭火设施等。是否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呼吸防护用品、护目镜、化学安全防护手套等。
6.应急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是否制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结合形势任务变化适时修订完善;是否开展经常性的演练。
7.危险化学品规范处置情况。实验室是否放置化学废弃物收集桶,并有明显的标记;是否彻底清查实验室存在的过期和废弃危险化学品;过期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通过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三、工作安排
各学校要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宣城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自查表》(见附件1)要求,10月24-25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行动,全面对实验室、仪器室、危险化学品室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后期持续推进做好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表”于26日前报送基建装备中心,学校留存一份。
《宣城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通用表格》(附件2),供各校参考使用。
附件:
1.宣城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自查表
2.宣城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通用表格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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