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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302-00021 组配分类: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0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10 09:02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理依据

《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

二、申请条件

1.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四、服务流程

(1)受理:申请人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上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员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2)办结:经办人员出决定并办结。

五、移交科室

宁国市人社局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六、办理地点

人社综合窗口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宁国市人社局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0563-403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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