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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办事指南】2023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4 发布日期: 2023-02-14
【办事指南】2023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14 11:04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救助管理站是从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的机构。

救助对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处于流浪或者乞讨状态的人员。

救助内容:

1、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和饮用水;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4、将突发急病人员、疑似传染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

5、为没有交通费返回住所地、户籍地或者所在单位的人员,提供乘车凭证;

6、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

救助期限:对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者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站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管理站可以延长救助期限,并报主管的民政部门备案:

1、等待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接领的;

2、正在接受治疗的;

3、等待安置的。

救助标准: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标准、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共同制定。救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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