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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3 发布日期: 2023-02-13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13 15:02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高质量发展。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我们推出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清单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对个人申请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具体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申请。

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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