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确[2023]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宁国市南山街道万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我局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公告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平方米)
权属性质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土地用途
宗地四至
备注
宁国市南山街道万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万福村珠宝村民组
1146.2
集体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机关团体用地
北:道路
东:万福村珠宝村民组
南:本户用地
西:万福村珠宝村民组
若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宗地权属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科,联系电话:4012785)。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确权其集体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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