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皖政[2021]32号),做好用地审批承接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宁国市行使省政府委托的建设用地审批权力,严格建设用地审查工作,提高建设用地报件质量和工作效率。
2、问:《实施细则》涉及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建立标准规范、责任明晰、运转流畅的建设用地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查标准,明确审查责任,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
3、问:《实施细则》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答:(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二)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三)依法依规,全面提高审查效率;(四)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时期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规划);(五)符合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六)符合公共利益,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
4、问:《实施细则》中报件会审会签科室有哪些?
答:政策法规科、用途管制科、执法监察大队、开发利用科、调查监测科、耕地保护科、土地整理中心、财务管理科、自然保护站、行政审批科、总体规划科、规划编研信息中心、详细规划科。
解读机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 解读人:用途管制科科长 唐欢 联系电话:0563-4037540
解读人:用途管制科科长 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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