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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27G/202312-00168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霞西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霞西镇2023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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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霞西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霞西镇2023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3-12-29
霞西镇2023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时间:2023-12-29 11:01 来源:霞西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消费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不直接饮用江河湖泊水和井水,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可选择购买桶装水,对井水等易被污染的生水进行消毒。

(二)不购买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

(三)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

(四)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

(五)使用经过清洗消毒的餐用具。

(六)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七)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食物中毒者及时就医。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发现严重安全风险的要停业、整改,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不使用受积水污染、霉变的食品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

(三)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受积水污染的食品。

(四)不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防止交叉污染。

(五)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做好水源监测,成品检验合格后销售。

(六)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七)不捐赠、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八)积极拓宽货源,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大宗食品储备、供应。

(九)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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