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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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征求意见】关于征求《南山街道殡葬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3-30
【征求意见】关于征求《南山街道殡葬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00:00 来源:南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持续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标准化,提升殡葬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用看得见的变化潜移默化地转变群众陈旧的思想观念,让殡葬改革新风扑面,移风易俗蔚然成风,绿色生态文明的殡葬观念深入人心,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加该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征求广大居民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填入《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反馈表 》。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

  二、联系方式:0563-4185675。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
  (一)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综合保障部,地址:宁国市南山西路6号南山街道办事处,邮编2423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南山街道殡葬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nsbsc@sina.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南山街道殡葬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反馈表 》

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0日


南山街道殡葬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大殡葬改革推进力度,引导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殡葬新风气。实现新增骨灰100%进公墓的目标,在市惠民殡葬奖励的基础上,制定以下殡葬奖补实施办法。
  一、奖补政策
  1、具有我街道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我市殡仪馆火化并安葬在我市城乡公墓的,给予每棺1000元补贴(资金来源:民政惠民殡葬补贴)。
  2、新增骨灰安葬到公墓内,并对已建老墓自行拆除的,按照老墓单穴2000元、双穴3500元给予奖励,另补贴500元/棺起坟费。(资金来源:街道配套)
  3、对于已建老坟中已安葬一棺,另一棺进入公墓的,老坟又暂不能拆除的,暂不进行补贴。可以在新增骨灰火化之日起一个年度内完成老坟自行拆除的,按第二条进行补贴。
  4、具有我街道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遗体火化后,骨灰采取水葬、撒散以及在城乡公墓内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等不留坟头、不单独立碑生态安葬方式的(树葬、花葬、草坪葬具体指将逝者的骨灰用可降解的骨灰盒或直接将骨灰散放在穴位中,地面栽花、种草或植树,不单独立碑),给予2000元/例奖励。本项奖励和惠民殡葬基本补贴同时享受(资金来源:民政惠民殡葬补贴)。
  5、对于2017年1月1日以后的新建坟墓拆除的,一律不予以补贴,并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处罚。
  二、实施细则
  1、惠民殡葬奖补依据《宁国市惠民殡葬实施细则》进行实施,经办人(逝者的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到逝者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个人。
  2、老坟拆除奖补资金需提交:公墓证复印件、购买公墓单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老坟同一位置拆除前、拆除过程中、拆除后三张图片。
  3、实行殡葬工作不达标“一票否优”制度。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村、社区目标考核管理,集中安葬率达不到90%以上(含90%),不得参与评优。


《南山街道殡葬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进一步推进惠民殡葬,优化殡葬生态环境,切实减轻城乡低收入群众丧葬负担,进一步优化惠民殡葬补助内容、程序和标准。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宁国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为持续有效推进“活人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结合近年来工作成效,由社事部牵头,草拟了《南山街道殡葬奖补实施办法》(讨论稿),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使《实施办法》更加符合街道的实际情况,充分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精神和要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三、出台目的

  规范南山街道殡葬的奖励对象范围、申请程序及申报材料,提高安葬的奖补标准。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保护绿水青山生态环境,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四、主要内容

  一是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对象:辖区内死亡并安葬在我市城乡公墓的南山街道户籍城乡居民。
  二是惠民殡葬项目:1.遗体火化并安葬在我市城乡公墓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例;2.骨灰进入公墓安葬的城乡居民,经申请批准,按照老墓单穴2000元、双穴3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3.骨灰进入公墓指定区域以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撒散等生态葬的南山街道户籍城乡居民,经申请批准,给予2000元/例补助。
  三是办理程序为丧事经办人到逝者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是将推行奖惩机制,将殡葬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管理。

  五、相关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南山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 联系人:刘晓慧 联系方式:0563-418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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