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获得安徽省专利优秀奖的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本条款实行“免申即享”。
(二)、新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的;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国际单一国家商标注册成功的。
需企业提供材料:1.新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①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②商标注册证复印件;③宁国市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实施意见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④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2.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国际单一国家商标注册成功的:①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②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③宁国市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实施意见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④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 商标质押贷款费用补助。2. 专利权质押补助。需企业提供材料:①商标或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书;②商标或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或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③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商标或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④商标或专利评估相关材料复印件(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⑤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⑥贷款银行出具的申报补助贷款项目为商标或专利权质押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承诺书;⑦宁国市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实施意见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⑧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四)、皖美品牌(原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宣城市政府质量奖、宁国市卓越绩效导入奖。本条款实行“免申即享”。
(五)、对于首次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三合一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企业提供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体系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宁国市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实施意见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④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六)、对于我市主导或参与(前三名)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奖励。
需企业提供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申报奖励项目证明材料(加盖公章);③宁国市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实施意见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④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