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中央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00户,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51万元。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0户,配套补助资金49万元,宁国市配套资金14528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2年,中央及省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共计200万元,宁国市年初预算安排14500万元,追加预算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28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2年,我市成立了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制定出台政策措施,精简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审批流程。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出台了《关于对2022年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财绩[2022]389号),预算执行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建立了“十四五”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2022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200套,基本建成200套。至2022年8月底,我市棚户区改造完成新开工226套,基本建成226套,完成率113%,提前高效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至2022年8月底,完成棚户区改造完成新开工226套,基本建成226套,完成率113%;
(2)质量指标。按期完成年初制定目标任务;
(3)时效指标。至2022年8月底,提前超额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成本指标。上级补助资金使用率100%,实际资金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促进我市的投资和消费。
(2)社会效益。226户棚户区改造家庭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3)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满意程度。经随机电话回访,满意度在8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市将于近期在政务公开网站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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