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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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304-00052 组配分类: 租金减免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3年第一季度租金减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1 发布日期: 2023-04-11
2023年第一季度租金减免
发布时间:2023-04-11 14:58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李兴宝等4户申请减免公租房租金的情况

基本情况:1.李兴宝户为金桥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竹林园公租房5幢**室,年租金717元。配偶张永华患恶性肿瘤,2022年度医药费支出5.51万元。2.吴宗谆户为城北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河沥新城A25幢**室,年租金2900元。本人患心脏病和肿瘤,2022年度医药费支出10.28万元。3.周玉清户为南河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宁阳新苑公租房7幢**室,年租金586元。本人患恶性肿瘤,2022年度医药费支出6.15万元。4.许怀珍户为金桥社区公租房保障户,承租竹林园公租房2幢**室,年租金2663元,本人患恶性肿瘤,2022年度医药费支出10.74万元。

根据我市《202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年度累计支出费用达到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年度公租房租金30%、60%和100%比例的减免。结合以上情况,拟减免李兴宝户2022年60%租金,即减免430元;减免吴宗谆户2022年租金100%,即减免2900元;减免周玉清户2022年租金60%,即减免352元;减免许怀珍户2022年租金100%,即减免2663元。

相关减免事宜已报请住建局党委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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